关于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生命之星.勤学奖”和“生命之星.创新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量:

各学位点:
为充分调动我院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实践,营造勤奋学习、踏实工作的良好学风,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生命之星.勤学奖”和“生命之星.创新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在读研究生。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不再参加此次评定。
二、评定条件
1、勤学奖评定条件
(1)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学术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2)能主动协助导师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工作,本年度从事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300天;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学院任何处分。
2、创新奖评定条件
(1)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工作,通过论文选题课题立项答辩;
(2)取得下述研究成果其中一项:
A.以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B.作为发明人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
C.其他可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学院任何处分。
三、申请与评定
1、勤学奖
(1)研究生填写勤学奖评定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署推荐意见;(2)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定,拟定最终获奖人员并院内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
勤学奖不设置等级,获奖名额根据在读研究生人数及导师推荐情况确定。
2、创新奖
(1)研究生填写创新奖评定申请表(附件2),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并提交成果原件或从数据库下载的打印件1份;(2)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对申请者所提交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认定,拟定获奖人员及获奖等级,并院内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
创新奖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根据申请人数及成果学术水平确定。
3、同时符合勤学奖和创新奖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只能申请 勤学奖或创新奖其中一项奖项。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2月18日-2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于12月20日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2、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12月23日-24日,教学科研办公室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定。12月25日-26日,学院组织评定。
4、公示。学院将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
5、表彰奖励。学院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勤学奖评定申请表.doc。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创新奖评定申请表.doc。

联系我们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学院办公室:0951-2062129教学科研办公室:0951-2062051

学生工作办公室:0951-2062831学院信箱:skxy@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