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水平科研论文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9 浏览量:

为了落实好、书写好一流生物学学科建设的奋进之笔,提升我院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不断壮大科研创新,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生命科学学院开展对上年度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后补助活动。旨在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方向探索,取得基础研究、引领性创新成果的突破。

一、 实施年限:本方案是针对上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后补助,2023年对2022年度发表的高水平文章进行后补助,即在20221月1日-202212月31日这一时间段见刊的sci文章都可以参照规定享有后补助。

二、 后补助标准:以生命科学学院(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文章为准。中科院分区SCI一区论文每篇后补助2万元,SCI一区TOP论文每篇后补助3万元;中科院分区SCI二区论文每篇后补助1万元,SCI二区TOP论文每篇后补助2万元。论文发表的期刊如果当年在中科院预警的期刊目录名单中的不享有后补助。

三、 组织申报:20233月份第1周组织对2022年度论文进行后补助申报,严格按照论文见刊时间计,未在规定时间申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四、 评审考察: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人准备好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等材料。

五、 公示审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在学院网址公示。公示期过后,申报人持试剂耗材发票或版面费发票由院长签字后进行报销。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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