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引进博士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8 浏览量: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后的评价与考核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发挥引进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提升人才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大校发〔2021〕84号)、《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及《生命科学学院引进博士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我院2018年引进博士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原则,综合评价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育人水平等。严格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引进博士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

二、考核人员

郎思睿李雅楠

三、工作程序

1.考核人员填写《宁夏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登记表》,撰写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连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2.学院根据制定的考核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采用360°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360°评价是指:由与被评价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包括被评价者的上级、同事、下属、学生及其本人,分别对被评价者进行评价,最后综合形成评价意见的方法),再召开现场答辩会进行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结合两种形式考核结果认真研究,统一意见,拟确定考核等次,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将考核结果以及被考核人员业绩成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核要求与时间安排

1.严格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引进博士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对考核人及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价。

2.考核人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10:00前将《宁夏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登记表》,撰写的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连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3.访谈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8:30

4.现场答辩会:2022年9月14日下午2:30在学院二楼报告厅。考核人员从入职以来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公共服务工作、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汇报。每人汇报半小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质询。

2018年1月1日后入职的博士须全程参加现场答辩会,其他老师请积极参加。

联系人:董茂 电话:0951-2062129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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