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量: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2022年3月18日至3月25日

2.学院立项评审: 2021年3月26日至4月6日

3.国家级、区级项目立项答辩:2021年4月13日

二、申报须知

1.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详见《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一第七条。

2.训练期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周期为1-2年,校级项目周期为1年。

3.项目团队:成员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时间。每名学生在修业期限内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含主持)。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两人,每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项。

4.项目级别:在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通过学院答辩的优秀项目立项为校级,在校级项目中遴选项目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答辩。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5人,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7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2.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由学生自主选题,鼓励各项目选择学科前沿领域、竞赛类相关主题、“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进行申报。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效果,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成效,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3.2022年度结题答辩未通过、撤项的项目全部成员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导老师本年度只允许指导1项

4.结题成果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一)第十九条,立项后项目类型及结题成果类型不能更改,请各项目组申报时慎重确认,参加自治区级及国家级答辩须符合结题成果要求。

四、立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25日24点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使用宁夏大学信息门户账号及密码登录),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

2.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审核项目信息,被驳回修改的项目需由主持人在3月25日24点前重新提交审核,否则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

3.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立项答辩,评审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将项目评审成绩于4月6日前录入平台,并将成绩表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4.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一学院组织立项答辩,推荐优秀项目立项建设为校级项目,其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学院最终立项校级项目数量将根据全校申报情况及上一年度学院执行情况确定。

5.在校级项目中,按照教育厅分配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额,采用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式遴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统一公布各级别项目立项名单。自治区级以上项目遴选方式:

(1)学院推荐:学院依据答辩成绩排名和区级以上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推荐国家级、区级项目,学校将根据答辩分数排名遴选进入区级以上答辩。

(2)学生自荐:能达到区级以上项目结题成果要求,且参与所在学院校级项目立项答辩成绩排名在前30%的项目,可自荐申请参加国家级、区级项目立项答辩。自荐项目需填写自荐申请表(附件)并于4月7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2自荐+学院+姓名”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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