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宁夏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2016年3月修订)和《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办法》(宁大生科(政)字[2016] 6号)的要求,生命科学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苏建宇
副主任:王盛
委员:邓光存,周学章,李敏,张大治,郑国琦,马春燕,徐惠娟
秘书:杨英
二、成立答辩小组
根据学科特点和毕业论文研究领域,2021届101名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共分6个答辩小组。
1、第一答辩小组
组长:杨贵军
委员:赵红雪、邱小琮、李元刚、辛国省
秘书:张建英
2、第二答辩小组
组长:周续莲
委员:魏智清、杨淑娟、赵辉、徐春燕
秘书:高巧仙
3、第三答辩小组
组长:牛东玲
委员:彭励、徐婷婷、毛桂莲、徐青
秘书:王玲霞
4、第四答辩小组
组长:郑蕊
委员:杨涓、李志英、丁向真、张虹
秘书:郎思睿
5、第五答辩小组:
组长:曾瑾
委员:杨易、郝秀静、罗海霞、刘新峰
秘书:宋孚洋
6、第六答辩小组
组长:吴晓玲
委员:李乐、李武、薛頔、高力扬
秘书:李雅楠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1. 第一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二楼报告厅
2. 第二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教学技能实训实验室
3. 第三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C505
4. 第四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D101
5. 第五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D103
6. 第六答辩小组
时间:2021年5月7日8:30
地点: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D105
四、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查
1、各答辩小组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统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毕业论文重复率统测未通过(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30%)、经复检由学院认定取消答辩资格者,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
2、已完成论文各项材料的提交(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教师指导情况)。
3、论文定稿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不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机会,成绩记“零分”。
(二)答辩流程
1、论文宣讲。每个学生5-8分钟。介绍选题目的、意义,论文的主要结构和基本观点;写作过程和研究方法;本文创新点和独特之处。要求学生准备PPT演示。
2、评委提问与学生回答。5-10分钟左右。答辩评委分别对毕业论文内容提问(2个以上),学生对答辩老师所提问题分别予以回答,小组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3、成绩评定。各答辩小组和专家委员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结合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根据本小组答辩学生人数,评选出15%的优秀论文,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
(三)存档要求
1. 各小组答辩秘书提前1天到教学科研办公室领取答辩材料。
2. 参加答辩本科生将毕业论文打印3份,于答辩前交答辩秘书。
3. 答辩前各小组秘书统一将答辩PPT拷贝到电脑,答辩结束各小组答辩秘书将每位同学的答辩PPT和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教学科研办公室。
4. 毕业论文的各项存档材料: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教师指导情况、毕业论文评价表、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提问汇总表、毕业论文正文、相似性检测报告打印后由各小组答辩秘书提交至教学科研办公室,不得出现随意修改时间、分数、答辩记录、答辩意见等现象。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