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1、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考试领导、督查和巡视工作。
组 长:王玉炯
副组长:沈岩东,梁文裕
成 员:叶志春,何彦平,苏建宇,邓光存,李敏,张大治,周学章,毛桂莲,马茜
2、成立生命科学学院考试办公室。学院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安排、调度、试卷的管理及组织阅卷、成绩登记、汇总分析、归档等。
3、成立考试工作巡视组。成员为学院领导,负责考试巡视工作。
二、加强考试宣传,严格考风考纪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宣传动员会,学习《宁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2014 10号)及《宁夏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把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考生。在考试前组织教师进行考试有关条款的学习,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安排
(一)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人员的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5日-7月15日。
2、大学英语考试和公共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意选修课考试在2015年6月15日至19日随堂进行。
3、本学期重修的学生需跟随教学班一并进行期末考试。为了避免重修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冲突,学院安排考试时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安排同一年级的学生考试。
4、每个考场须安排两名以上监考人员(小考场两名监考人员,大考场按学生人数配备相应比例的监考人员)。考场一人一桌,课桌前后对齐,座位之间要保持最大距离。正面黑板上要有醒目的警示语。
5、生命科学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1。
(二)命题、试卷印制、阅卷及归档
学院将严格执行《宁夏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实施办法(试行)》(2014 72号)的文件及《生命科学学院本科课程考试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宁大生科(政)字2015 4号)文件的精神。
1、本学期2013级生物科学(师范)专业《微生物学》、2012级生物科学(师范)专业《分子生物学》和2012级生物技术专业《发育生物学》三门课程试行考教分离,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已获立项的各级精品课程,一律使用题库命题。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两名以上任课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应采用课程组组卷的方式命题。对于暂不能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可采取任课教师准备同一水平的两套试题(A、B卷),考前由学院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4、所有课程的试题,都要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必须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样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5、试卷由教科办统一印制。试卷的传递、印制、保管、分发由教科办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对在试卷保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教分离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6、阅卷必须严格按照生命科学学院阅卷规范执行。所有闭卷考试试卷均要求在学院二楼报告厅集中流水批阅,集中统计成绩,不得带出阅卷场所。
(三)成绩录入及报送
1、本学期成绩录入仍采取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已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录入;未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教学秘书按行政班级录入成绩。为了便于存档,请按行政班级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交教学科研办公室存档。
2、本学期所开课程成绩报送资料为成绩报表、平时成绩来源登记表(根据过程性考核类型及次数填报)、试卷分析表2份(1份为教务处报表栏目下载表;1份为教务平台生成表)。
3、全校任选课成绩录入完成后,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表、构成成绩的作业、论文等材料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4、学生各科考核成绩录入时间为2015年7月8日—7月17日。
(四)监考工作
学院在期末考试前分别召开“全院教职工期末考试动员会”和“全院学生期末考试动员会”,重申学校关于严格考试纪律的规定,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2014年新出台的《宁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201410号)文件。要求学生参加每门课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考试期间,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现场办公,及时处理考试作弊及考试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考试违纪学生应注意证据收集,并填写《宁夏大学考试违规现场情况登记表》,详实记录违规事实,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考生签字确认。如违纪学生拒绝签字,应由监考教师写明情况并由该班班长签字确认。学院考试工作办公室对违纪考生,一经确定应立即张榜公布,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