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次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聘后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学校2009年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实行首次聘任,现首次岗位聘任聘期已满,按要求需对各类聘任人员进行聘后考核,为新一轮岗位聘任奠定基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对首次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聘后考核的通知》(宁大校发〔2014〕234号)文件精神,成立学院首次岗位聘任聘后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炯
副组长:沈岩东、苏建宇
成 员:叶志春、何彦平、梁文裕、邓光存、杜 军、
杨 波、徐金瑞、张自萍、李 敏、马春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考核范围
2009年岗位设置首次聘任人员(不含聘期内退休、调离等离岗人员)。具体指首次岗位聘任时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人员,分别涉及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考核类别以首次聘任时已批准的岗位等级为准。2010年1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不在此次考核范围内。
三、考核依据、内容及年限
1 、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宁大校发〔2009〕22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三级岗的聘期单项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依照宁大校发〔2009〕222号文件“聘期单项考核指标”。考核期限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其余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含2011年12月第二轮新聘五、六级岗人员)“聘期单项考核指标”依照学院2009年首次岗位聘任时制定的《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和《教辅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执行。考核期限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其中,2011年12月第二轮新聘五、六级岗考核年限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期考核依照学院2009年首次岗位聘任时制定的《管理工作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执行。重点考核已聘人员聘期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期限为四年,即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员的考核由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3 、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重点考核工勤技能人员上岗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期限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
四、考核程序
1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须根据宁大校发〔2009〕222号文件“聘期单项考核指标”填写《宁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后考核登记表》,向学院提交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初审后报人事处审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其余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宁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后考核登记表》,向学院提交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考核后,确定考核等次(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2 、管理岗位
受聘人员须填写《宁夏大学管理岗位首次岗位聘任聘后考核登记表》,其中八级以上岗位由学院初审后集中交组织部审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其他岗位由学院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3 、工勤技能岗位
受聘人员须填写《宁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后考核登记表》,由学院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5日至7日,受聘人员向学院提交附件表格,并提供相应业绩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11月7日前,学院将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材料初审后报人事处;
(三)11月10日至13日,学院组织考核;
(四)11月14日学院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附件:1、《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
2、《教辅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
3、《管理工作类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
4、生命科学学院岗位聘后考核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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