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答辩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2 浏览量:

根据宁夏大学教务处“关于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答辩验收的通知”要求,学院定于2012年3月29日进行2011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指导项目组成员完成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答辩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成立“2011年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和“2011年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验收工作,专家组负责项目答辩评审工作。
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所需提供资料有:
1、结题报告书(字体:小4号仿宋)及文本。
2、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及产品设计图(A4幅面)、说明书(概括设计思路、工艺流程及参数)。
3、制作的产品及图片等。
4、为便于将所有成果结集成书,要求所有文本双面打印,请各项目组按论文格式(论文格式请参考宁夏大学学报)整理成果文本(word电子文档),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含图片、表格等),作为结题资料的附件之一,请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把关工作。
5、资料提交时间:2012年3月28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到教学科研办公室,其中结题报告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文本1份。
三、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答辩要求:
1、制作结题答辩PPT,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汇报5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
2、答辩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8点。
3、答辩地点: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四、经费报销程序
已通过验收的201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请将相关费用正式票据按照财务要求粘贴好,由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共同签字后,交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并统一报账。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
附件1
2011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炯
副组长:梁文裕
成员:杨波、李敏、张大治、周学章、王玉祥、李元刚、徐婷婷

联系我们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学院办公室:0951-2062129教学科研办公室:0951-2062051

学生工作办公室:0951-2062831学院信箱:skxy@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