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2-03-06 浏览量: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欲申请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填写《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并收集有效证明材料:
1.各类证书复印件需到教科办由本科教学秘书审核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后才可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2.主持或参与已结题的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请人需出具指导教师的书面情况说明(根据创新学分申请人参与项目情况,严格依照学校文件规定,依据对项目的贡献给予相应的学分),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交指导教师签字的证明;
3.申请参与社团活动类学分的学生须提供社团活动记录复印件并需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社团所属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
第二步:第二周以班为单位按《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由班长进行汇总(按照课程代码分类汇总,即一个课程代码汇总完后进行下一个课程代码的汇总),汇总表需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2011年8月29日“关于关于申报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通知”中附件五的格式填写每一项内容,最后在开学后第二周内将纸质汇总表连同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及其有效证明材料由各班班长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第三步:第三周学院对所交申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予以公示。
第四步:第四周本科教学秘书登录教务平台为学生记载学分和成绩,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存入教学档案。
本流程自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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