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3〕16号)要求,现就我院 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依据《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细则 》(附件1),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
二、凡计划招收 2024 级博士生的导师(包括外聘导师) 均须进行招生资格认定,填写《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提交相关材料至我院。2023年新选聘博士生导师直接认定具有招生资格,不需要再填写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初审通过者,提交至生命与食品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四、工作时间要求:拟申请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请于9月15日上午12:00前将《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送交学院知本楼102,《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819025999@qq.com.
联系人:张紫怡 联系电话: 0951-2062051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