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量:

为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党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

组长:邓光存、苏建宇

成员:李敏、李乐、杜军、郑国琦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开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由学校考核组具体实施。教职工(含返聘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由学院具体实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

四、考核办法与等次确定

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要求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进行工作述职。2024年10月1日以后调整岗位的教职工仍在原单位按原岗位考核。全院按照考核人数的19%推荐优秀。优秀人员推荐要综合考虑被考核人的教学、科研及参与学院公共事务服务的情况,同等条件下,参与学院公共服务人员优先推荐。2024年全院教职工70人参加考核,其中中层领导干部考核4人,其他教职工考核66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2人。考核分为正高组、副高组和中级组(含初级)三组进行。

(一)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学校考核组负责同意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客观撰写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于2025 年 1 月 5 日前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选择【教师画像】、进入【民主测评】、选择【年度考核】模块、点击【考核填报】,按照个人考核填报模版上传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2.组织现场述职。校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按照分组安排组织二级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现场述职,现场述职会由各考核组组长主持,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应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班子副职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提纲见附件2。

3.开展线上测评。各测评主体于 2025 年 1 月 7—8 日登录民主测评系统,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表填报。管理服务工作人员须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3)并下载打印,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交考核组。

5.考核档次确定。2025 年 1 月 9 日前,依据民主测评系统汇总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综合得分,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同类型单位的同类别应参加考核的中层领导干部总数 17%、各单位应参加考核的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总数 19%的优秀比例提出档次意见,由学校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统筹确定。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考核档次。

6.考核材料归档。各考核组根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结果填写考核档次意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含电子版)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归档。

(二)教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

对照岗位分类、岗位等级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学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出勤和参加公共事务活动方面的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

(1)“优秀”等次考核基本标准

1)专任教师的年度基本服务时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参与服务的教师;

2)坚守立德树人,模范遵守师德师风,关爱师生等;

3)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各项教学资料、各类文件资料等;全年教学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4)按职称级别积极足量完成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并积极申报毕业设计题目;

5)积极主动配合系部和学院的各项教学、党务、政务、工会等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完成专业认证、专业、学科建设等工作,并得到大家认可;积极参加学院和支部的各项活动;配合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和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各类会议、政治学习、参加学院活动、工会活动等全勤;

6)其他可以作为考核内容的,可以参考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秀”等次:

1)专任教师年度基本服务时数小于最高值的1/2或48小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开会考勤、政治学习的有缺勤超过3次者;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

4)有拒不服从或抵制、敷衍组织或学院安排的任务或工作的行为;

5)存在有损师德师风等行为和表现或存在有损或影响学院改革和建设及破坏团结;

6)其他认定不能评优的情况。

2、考核办法及程序

(1)教学科研人员各教师团队为单位,由各教师团队党支部书记组织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本职工作的岗位要求,撰写考核登记表,在各考核组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参加教职工考核人员均需在网上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进入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核档次由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

(3)考核结束后,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导出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须撰写书面工作总结,由单位审核后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4)《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须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次顺序填写。凡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所在单位须附评定说明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原因。

(5)程序及时间要求:

考核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1月2日前,制定考核方案,在单位公示。

2) 2025年1月4日—2024年1月6日,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各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报学院。

3)2025年1月7日前,召开学院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确定考核等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4) 2025年1月8日前,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三)返聘教学科研人员考核。

学院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填报《返聘人员考核表》(见附件2),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四)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

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考核。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对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进行考核,可与年度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才管理办公室。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月2日


联系我们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学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0951-2062129本科生培养办公室:0951-2062051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951-2062076学院信箱:skxy@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