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8〕26 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0〕70 号)文件,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选用教材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2、质量第一。坚持好中选优,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原则上要选用相应教材的最新版。

3、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4、相对稳定。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教材选用计划一经审定,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更改或拒用;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二、教材选用工作程序

1、2021年春季学期所开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提出教材选用和审核意见,课程组集体讨论确认后同样书或选用教材目录报教研室,并填写《宁夏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和《宁夏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2、教研室组织开展教材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教学科研办公室,学院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3、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公示后按程序报教务处。

三、教材选用要求

1、所有教材(本学院开设的专业课教材、境外教材、自编教材或讲义)均需经过审核后才能使用。

2、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课程组和教研室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择优时,要组织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

3、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4、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各前课程负责人提出教材选用和审核意见,课程组集体讨论确认后同样书或选用教材目录报教研室,并填写《宁夏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和《宁夏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每门课程各一份。学校信息门户部门发文《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0〕70 号)文件,附件 3和附件4)。

(2)11月25日前教研室完成教材审核工作。

(3)11月26日前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教材审核后报学院。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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