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期末考试各项工作。  

组长:王玉炯

副组长:沈岩东,苏建宇

成员:何彦平,梁文裕,李敏,彭励,张大治,周学章,代金霞,罗惠霞

2.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期末考试办公室。期末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考试安排、监考人员调配、试卷管理及组织阅卷、成绩登记、试卷核查归档等考务工作。  

3.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巡视组”,成员为学院领导、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场巡视工作。  

二、加强考试宣传严格考风考纪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宣传动员会,学习《宁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把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考生。组织监考人员学习《宁夏大学考试工作条例》《宁夏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严肃监考纪律。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人员

1.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622日-2017712  

2. 考试分为3场,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4:00-16:00,第三场16:30-18:30。大学英语考试和公共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生命科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1  

3. 本学期重修的学生需跟随教学班一并进行期末考试。  

4. 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小考场25左右,大考场按学生人数比例配备监考人员,考场一人一桌。正面黑板上要有醒目规范的警示语。  

(二)命题、试卷印制、阅卷及归档

1. 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并印制考试试卷。  

2. 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课程组应提供同一水平的两套试题(AB卷),考前由教学科研办公室随机抽取1套作为考试用卷。  

3. 所有课程的试题,都要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必须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样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4. 试卷由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印制。试卷的传递、印制、保管、分发由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对在试卷保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 所有闭卷考试试卷必须在学院二楼报告厅由课程组集中流水批阅,集中统计成绩。试卷不得带出阅卷场所。  

(三)成绩录入及报送

1. 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网上录入,录入完成后,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表、试卷分析表、构成成绩的作业、论文等材料交教学科研办公室存档。  

2. 学生各科考核成绩录入时间为2017710-16  

(四)监考工作

1. 学生参加每门课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2. 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若确实已带入考场的学生,监考教师应收缴并集中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上交者视为考试违纪。  

3. 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试违纪学生须注意证据收集,认真负责地做好违纪、作弊的认定,并严格按照违纪作弊处理程序认真填写《宁夏大学考试违规现场情况登记表》,详实记录违规事实,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考生签字确认。如违纪学生拒绝签字,应由监考教师写明情况并由该班班长签字确认。学院考试工作办公室对违纪考生,一经确定立即张榜公布,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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