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安排和教务处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宁大教发[2016] 16 号)要求,学院自20161031-111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长:王玉炯  

 

副组长:沈岩东,苏建宇

 

员:叶志春,何彦平,梁文裕,邓光存,李敏,彭励,张大治,周学章,代金霞,王玲霞  

 

二、检查内容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排名前列的5名教师进行观摩教学(观摩课安排见附件),全院教师听课、交流学习。

 

2、各系组织教师对本系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听课,并将本系前半学期同行教师听课评议表汇总后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3、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素检查及工作落实。(1)各系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进度表、教材和讲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2)各系对本系所属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完善档案资料。

 

4、各系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本学期补考试卷进行检查。

 

5、各系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论文进行检查。

 

6、教师教育中心对生物科学2013级教育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由教学科研办公室组织,各系按照检测工作安排负责具体实施。

 

2、各系应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检查工作计划,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并于1118日前将本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上报教学科研办公室。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本人联系班级的听课工作,并将听课评议表提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6931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观摩课听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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