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健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优化生源结构,根据《宁夏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与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 坚持综合评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组织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负责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
2.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 各工作组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接 收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数量见《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流程
1. 9月23日左右推免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等手续。
2. 拟申请我校2023年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3. 10月12日左右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4. 复试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外语水平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等。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宁夏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3名生物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5. 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四)复试程序
1.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计划。
2.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5人,由具有高级职称并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1)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每套试题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
(2)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填写《2023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直博生、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
(1)直博生
从报考我院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选拔直博生。学院根据申请人报考的研究方向成立由5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等形式进行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考核小组就是否同意推荐和拟录取提出明确意见。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 100 分,成绩在 60 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研究生支教团
被遴选为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根据“(四)”中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四、其他事项
1. 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或本科毕业证,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期间,若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此前相关文件废止。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