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宁夏大学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依托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动物病原生物学、微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植物生物学、动物生物学等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方向。先后获批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创新团队4个。本学科目前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正高职称3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1人,具有海外经历25人。获中央联系的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自治区“塞上英才”、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海外引才人选等称号20余人次。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50余项,总经费近1.2亿元。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获国家一类新药证书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先后与国内外20余所知名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了研究生访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本学科已成为西部地区生命科学领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目标
1.较好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认真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追求真理、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
3.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知识结构应达到能够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应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实验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的实践能力;应具有参加完整科研过程的科研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成立以导师为主的硕士生指导小组,由指导小组制订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完成硕士论文撰写。
2.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相结合。通过课程学习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科研实践培养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
3.强化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通过课程选修,拓展研究生的知识面,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五、研究方向
1.动物病原生物学
本方向主要开展:①动物重要传染病病原生态学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②病原微生物组学及致病机理、机体免疫应答和病原与宿主互作的分子机制研究;③新发及重要动物传染病新型疫苗研制、快速诊断和检测技术研究。
2.微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本方向主要开展:①环境微生物技术与微生物资源利用;②工业微生物技术与工程应用;③微生物新型表达系统构建与应用研究。
3.植物生物学
本方向主要开展:①特色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②药用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③植物分子生物学;④植物生理生态。
4.动物生物学
本方向主要开展:①动物生殖生理学;②动物营养代谢与生理调控、营养与免疫;③肿瘤生物学;④动物多样性与环境关系研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原则
(1)理论课设置以能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为目的,设置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
(2)以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为目的,设置本专业必需的案例分析与强化训练课程。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原则上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3.学分要求
总学分控制在34-36学分以内,其中课程学分为27-29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1)课程学分:27-29学分
学位课:2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学时)2学分。
第一外国语(96学时)6学分。
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非学位课:7-9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学时 1学分。(必选)
论文写作指导16学时 1学分。(必选)
生命伦理与学术道德规范16学时 1学分。(必选)
选修课4-6学分。
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3-4门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2)必修环节:4学分
①教学实践2学分
教学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教学实践应在本学科、研究方向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②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字。
③学术报告 1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3)创新能力:3学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①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
②在CSCD或SCI、EI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1或导师第1、研究生排名第2,且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所发表学术论文宁夏大学须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④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位)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二位)。
以上各项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4.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亦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其中第一外国语及格标准为65分以上(含6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七、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培养环节。开题报告需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要求以课题立项制(参见《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课题立项制实施细则》)的形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立项申请。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立项申请书经硕士生指导小组审阅后,须公开答辩,进行论证。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7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论文选题进行审核,着重审核论文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对有争议的选题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经评审专家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八、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身体状况等,对考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淘汰、分流。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19年4月12日修订)。
九、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采用打印文本,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十、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完成以下学术成果至少一项,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1)在学院认定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排名第1或导师第1、研究生排名第2,且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如果研究生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其它单位合作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可以不是宁夏大学,但宁夏大学应为该硕士生的第一署名单位。
(2)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1项。
(3)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奖励(以证书为准)1项。
(4)出版学术专著(主编或副主编,若为参与人至少撰写2万字)1部。
(5)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国家级前三名参与人、自治区级主持人)1项。
以上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是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的一部分或相关内容。共同一作情况下成果的认定以及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的其他学术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另行审定。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宁夏大学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理学学位。